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青岛西海岸新区城市建设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建筑领域农民工依法维权意识,有效预防和及时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决定对房屋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工人维权告示牌(以下简称:维权告示牌)进行进一步规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置位置及方式
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在施工现场大门口或作业区人员出入口等醒目位置设置维权告示牌,提倡在工人生活区醒目位置也设置维权告示牌,并通过印发“明白纸”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向建筑工人普及用工维权的相关知识。
二、设置时限
维权告示牌应在项目开工前设置,项目竣工验收后方可拆除。
三、相关要求
各企业和项目应按照统一要求规范设立维权告示牌(样式见附件1),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将维权告示牌设置情况纳入“四项制度”落实检查内容,对未设置或设置不符合要求的进行通报批评,并将落实情况纳入建筑市场主体信用考核。
附件:1.
2.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