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确保预售资金用于商品房项目工程建设,维护商品房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起草了《青岛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在前期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现通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予以公布,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请于2021年5月3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青岛市房地产事业发展中心(地址:市南区香港中路126号观海楼,联系人:王美丽,联系电话:0532-82681717,邮箱qdfwjyzx@163.com)。
附件:
为规范我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确保预售资金用于商品房项目工程建设,维护商品房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起草了《青岛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在前期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现通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予以公布,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请于2021年5月3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青岛市房地产事业发展中心(地址:市南区香港中路126号观海楼,联系人:王美丽,联系电话:0532-82681717,邮箱qdfwjyz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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